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5-12-30
本次禁伐范围主要是全县范围内的国家级公益林、省级公益林,铁路(娄邵铁路)、高速公路(娄衡高速、沪昆高速)、国道(G320)、省道(S210、S334)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,全县禁伐面积达3618.9公顷,其中商品林面积1231.4公顷;禁伐范围内除实施森林抚育、灾害木清理、开设防火带、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林木采伐以外,不得实施其他任何性质的商业性采伐;禁伐范围内的竹林、工业原料林以及林木流转合同到期的林木确需采伐的,必须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,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审批。 为强化组织领导,成立了双峰县实施森林禁伐三年行动领导小组,由县长任组长,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,县财政局、林业、发改、森林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,负责组织、指导、督查全县实施森林禁伐工作。明确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、相互配合,实行目标、任务、资金、责任"四到位",并加强监督检查,确保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取得圆满实效。